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方能准予毕业。为确保2023届研究生顺利毕业,现将2023届研究生学分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3届毕业研究生主要包括5年学制的2018级本直博研究生、4年学制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3年学制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2年或2.5年学制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的延期毕业、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学生自查要求
1.由于教务服务平台中的线上培养方案模板正在修改,尚未启用学生端的培养方案查询功能,请同学们到https:/info/1167/5733.htm下载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
2.2023届毕业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登录教务服务平台(jw.xmu.edu.cn),对在学期间修读的课程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学分进行自查。
3.研究生修读的总学分、公共课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以及培养环节学分均不得低于相应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公共课修读要求详见附件。
4.2014级至2016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相应年级的博士生培养方案自查博士阶段的学分,其他年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入学年级对应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对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学分进行自查。
5.学分不足的研究生,应及时补选相关课程、完成缺失的培养环节。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6.学分不足的研究生应于9月23日前将自查结果及补修计划报送到研究生办。因学院还未统一收取培养环节材料在系统录入,所以关于培养环节,请同学们仔细比对培养方案要求,如有未完成的请抓紧时间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等学院发布通知再统一交材料给研究生秘书。逾期未完成影响毕业时间,后果自负。
联系人:吴老师,2188690
附件.2023届毕业研究生公共课学分要求.docx
研 究 生 办
2022年9月19日